【預訂與費用】
預訂時限:建議於出發前 7 天以上完成預訂,以確保作業時間充裕;訂金為 1,000 元整,請於確認租借後匯款到指定帳戶。
押金支付:面交取箱時,請支付押金 NT$20,000 元。
押金退還:歸還車箱並確認狀態無誤後,押金將於 2 個工作天內扣除租金(及應付費用)後匯回指定帳戶。
取消政策:訂單確認後若取消租借,恕不退還已支付之訂金。
【租賃期間與逾期】
租期計算:自取貨日當日起算,至歸還日當日止。
逾期規定:若未經事先告知而逾期歸還,每日租金將以原價 2 倍計算。
【取車與身分驗證】
身分核對:取箱時須出示本人身分證或駕照核對姓名,與預約人不符者恕無法取車。
禁止轉借:本車廂僅供承租人本人使用,嚴禁轉借他人。如有違反,押金不予退還。
照片存證:取車時雙方當場確認車廂狀態,建議承租人自行拍照存證。歸還時如有爭議,以歸還當下照片為準。
【租期變更】
變更申請:租期變更須提前 24 小時以 Email 告知,視車廂使用狀況決定是否可延長,延長費用依當時日費計算。
不可抗力:因颱風、地震等天災導致無法如期取還,雙方不負違約責任,租期順延協商解決。
【歸還規範】
歸還狀態:歸還時車廂內外須清潔乾淨,附件(輪軸座、固定帶等)須完整歸還。遺失附件每件賠償 NT$500 起。
【損壞與賠償規範】
正常磨損定義:滾輪磨損、提把輕微磨色、外殼輕微表面刮痕屬正常磨損,不計費。深度劃痕、凹陷、結構損壞不屬正常磨損。
人為損壞:若發生結構性斷裂、拉桿毀損、箱體破洞,須按維修程度評估賠償。
航空事故:若於航空運送期間發生損壞,承租人應當場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索取「財產不規則報告 (P.I.R.)」並拍照存證,直接向航空公司申請賠償,此類損壞不納入押金賠償範圍。
遺失/全損:如車箱遺失或嚴重毀損至無法修復,承租人同意支付該產品之全新市價作為定額賠償金。
【法律保障與個資】
個資保護:您填寫的個資僅供租賃契約使用,本人負有保密義務,不挪作他用。
管轄法院:本契約如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桃園市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